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总部-纪检监察室主任助理

职位要求:

岗位职责:

1.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要点;

2.协助制定、落实集团贯彻上级信访举报件办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以案治本等相关规章制度;

3.接待并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时报告,做好后续办理等工作;

4.做好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5.加强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要求做好协查等工作;

6.做好纪检监察室内务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一般文稿的起草及有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无违纪违法记录。


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组织、人力资源、党务等综合管理工作经验优先。需5年及其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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